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原某大酒店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询比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原某大酒店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询比邀请
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原某大酒店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国内公开询比。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并参与询比。
一、项目名称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原某大酒店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
二、项目编号
ZWKYZYZ2026010
三、采购内容
1.采购内容:本次采购服务内容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原某大酒店安保服务采购项目(二次)。详见技术规范书。项目预算24.3528万元(含税)。
2.服务期限:146天,具体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4.本项目设有单价最高单价限价,供应商的单价报价高于最高单价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序号 | 环节名称 | 采购内容 | 预估工作总时长 (小时) | 工作时长单价限价 (元/小时) |
1 | 门卫值守 | 门卫24小时单岗值守 | 3504 | 20.5 |
2 | 消控室值守 | 消控室24小时双岗值守 | 7008 | 24.5 |
3 | 含税合计(元) | 243528 | ||
5.成交供应商数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供应商得分,根据评审委员会提出的供应商排名建议,由1名供应商成交,根据业务外包管理办法,本项目需设置1名备选成交供应商,若成交单位放弃则备选递补。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7.本项目后期将根据采购人的实际需要,对供应商在履约期间的情况开展后评估,其后评估的结果将根据“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供应商管理办法”的分级标准对供应商进行分级,采购人根据分级结果对供应商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并可根据实际需要应用于下一轮的采购项目。
供应商根据后评估分为A、B、C、D 四个级别。
A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较为突出的供应商,可作为此类产品合作的标杆企业。
B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总体状况良好的供应商,不存在影响整体销售、服务的明显问题。
C级供应商:为在合作中表现一般的供应商,存在部分问题。
D级供应商:为表现较差的供应商。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承诺能够开具符合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3.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投标。(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并加盖公章)
10.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人员且项目管理人员成交后负责本项目统筹、对接、人员安排等工作且提供的服务人员需持证上岗。(提供承诺函。)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询比文件的获取方式
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 2026年7月24日00:00:00(北京时间,下同)至 2026年7月27日23:59:00。
注:以上报名材料需加盖公章的文件,不能以“业务章”、“专用章”等代替;如确需要替代的,应提供公章对“业务章”、“专用章”的授权说明,授权格式自拟。
3.平台服务费用:500元,售后不退。汇款信息如下:
开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75594024621070100006011
六、询比文件的递交
1.【纸质】询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响应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29日9时30分。
2.纸质询比文件递交地点:扬州市邗江区文汇西路209号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202会议室。
3.电子询比文件的递交:不适用。
4.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采购代理机构邀请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5.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响应文件:
(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未按照询比文件要求密封的;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询比文件的。
七、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询比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官方网站、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招标采购公共服务平台、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详细地址:江苏省扬州市经济开发区万象汇利大厦15楼
项目联系人:虞经理
电 话:0514-87961115
户名:中通服网盈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城北支行
账 号:75594024621070100006011
电子邮件:yuchuanyue.jswy@chinaccs.cn
附件:
询比文件领取确认表
1、项目名称:
2、项目编号:
3、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购方地址及电话: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联行号:
联系人姓名:
联系人手机:
联系人邮箱:
购买人签字:
单位名称加盖公章: (公章)
注:
1、应保证提供的本项目联系人联系方式一直有效,以保证往来函件(招标/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能及时反馈信息,否则采购人/代理机构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2、本表为代理机构为供应商开具购买招标/采购文件发票时所需信息。如因供应商提供税务信息错误而导致的开票错误一律不予退票。标书费发票默认为数电普票,服务费发票默认为数电专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