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外委2026年度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外委2026年度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外委2026年度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项下的服务进行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外委2026年度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项目
二、项目编号:911103027002370688202607008
三、项目概述:外委2026年度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四、采购内容: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外委2026年度市分公司常年法律顾问,入围数量:入围3家投标单位(详见采购文件)。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响应,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项目预算为45万元(其中常年顾问费1万元/家),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投标人投标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辽宁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 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或合伙组织资格,经营范围覆盖本次招标所提及的服务内容。
-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服务,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或转包。
- 供应商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 律师事务所不存在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清算状况,须提供2025年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加盖公章)。
- 律师事务所须提供自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从事法律服务案例有担任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的业绩。
- 律师事务所需为本项目设置法律顾问不少于3人。团队人员须具备律师执业资格或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资格证书),团队须配备一名项目总负责人,具备5年以上律师行业服务经验(提供律师职业资格证书)。
- 投标单位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截至2026年7月1日),在沈阳有常设机构或常驻工作人员,需提供购房证明(购房合同或协议或房产证)或租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购买人或承租人必须为投标人单位),或承诺中标后15天内在沈阳市内建立办事处(承诺书格式自拟),如中标后不满足承诺,招标人可取消其中标资格。
- 投标单位知悉并认可供应商黑名单处罚措施表相关内容。
- 本项目最高限价:单件案件代理费用最高限价:《沈阳市律师业服务收费标准(试行)》(沈律协字[2015]6号)的40%。
六、样品的要求:无
七、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一)办理CA证书
登录“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办理CA证书等。
流程:注册→登录→【CA办理】→查找对应项目→报名→填写相关信息→审核→下载采购文件。CA证书办理、“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相关事宜请下载“平台首页—用户中心—下载中心—下载: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操作手册-电子采购分册-投标人”,或可联系客服电话:400-709-1099,CA客服电话:400-788-8550 (周一~周五9:00-17:00)。
(二)获取采购文件
获取文件流程:进入平台—注册并办理CA—(审批通过)—选择参加投标的项目—购买采购文件—填写并上传订单信息(支付凭证)—(审批通过)—下载采购文件。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7月22日至2026年07月28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获取采购文件。投标人须按包报名,报名需要上传资料:1、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2、2025年财务报表(至少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3、业绩(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担任机关或事业单位或国有企业或其他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合同);4、法律顾问团队3人以上(项目总负责人,具备5年以上律师行业服务经验),提供律师职业资格证书;5、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提供增值税税率为6%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相关证明;6、在沈服务机构:提供购房证明(购房合同或协议或房产证)或租房证明(房屋租赁合同或协议)或承诺中标后15天内在沈阳市内建立办事处(承诺书格式自拟);7、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8、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以上资料均须复印件加盖公章扫描)。采购文件费用为每包500元,投标人应将获取采购文件时的报名资料和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购买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费用支付流程:投标人应将获取文件时的支付凭证同步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对应的报名项目中,经审核后即可下载采购文件。注:投标人须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完成“下载采购文件”的操作。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一)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2026年08月12日下午13:30:00(北京时间)前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签到”流程。投标人未完成“电子版投标文件递交”及“签到”流程,投标将被拒绝。请投标人准备签到、解密所需CA、电脑等必备设备,投标人应通过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的电脑解密电子版投标文件,保证网络畅通、运行环境良好、介质完好等,逾期递交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以及不符合规定的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二)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点:投标人须于2026年08月12日下午13:00:00-13:30:00(北京时间)派代表当面将纸质版投标文件递交至: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沈阳市分公司院内粉色生产楼7楼716会议室。
(三)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与纸质版投标文件内容须相同。采购文件中要求的盖章、签字,在制作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时可以是有效的电子签章、电子签名,也可以是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扫描件。(电子签章后,文档不应再修改,否则电子签章、签字无效;如需修改,请修改后重新电子签章、签字)。
注:(1)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指:按采购文件要求通过《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编制、加密、上传至“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的电子版投标文件。(2)纸质版投标文件指: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为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的打印版或加盖公章、签字的纸质版。(投标文件需加盖公章(鲜章))(3)纸质版投标文件应与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保持一致,如不一致以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为准。
九、开标:
(一)开标形式:本项目采用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网址:https://cg.11185.cn)线上解密开标,递交投标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投标人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文件。
(二)开标时间:2026年08月12日下午13:30:00(北京时间)。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须进行远程解密,投标人须自行考虑互联网网络及运行环境不畅、介质损坏等因素造成的风险。投标人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线上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流程,投标将被拒绝。
(三)开标地点:本项目开标地点为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沈阳市分公司院内粉色生产楼7楼716会议室。
(四)查看、确认开标结果:投标人须登录《中国邮政投标管家》进行开标结果的查看。并使用《中国邮政投标管家》工具结合CA证书进行开标结果的确认及签章。
十、发布公告的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com.cn)、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11185.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东北新闻网(http://lngp.nen.com.cn/)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1.采购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沈阳市分公司
地 址:沈阳市沈河区北站路72号
联系人:魏郁飞
电 话:024-22582351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北京诚公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浑南新区国际软件园F9 20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松、孙永林、张金菊
电 话:15998222160
